白云公司纸行路通宁里28号702室物业招租公告
现有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纸行路通宁里28号702室物业出租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应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白云公司纸行路通宁里28号702室物业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BY-2020-WYZL-[012]
(三)物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纸行路通宁里28号702室
(四)项目概况:出租面积30.85平方米。
(五)租金价格及租期:首年月租金总额不低于1300元,租期为3年,年递增额3%。
(六)披露事项:
1.原承租方在过往承租期间无违约行为,服从管理,则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2.应租方如果在过往承租我司物业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尚未整改完毕的,不予考虑选定为新的承租方;
3.该项目原规划用途为住宅;
4.该项目只能作住宅用途使用;
5.承租方须承担该物业的物业水费、电费、电信、空调、有线电视、网络、清洁卫生等费用和因使用该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承租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发出的缴费通知单后按规定向甲方或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缴交。乙方须负责场地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并承担使用、维护发生的各类费用。
6.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场地,不得在场内储存杂物、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以及违禁物品以及不得作仓库、停放五类车使用。
7.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8.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出租标的登记的规划用途及已清楚了解租赁标的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
9.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只承担出租标的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修缮责任。除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修缮外,其余修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墙体渗水、开裂,以及排水、排污管网维修更换、清糞清淤、户外建构筑物和设施的修缮等)责任归承租方;
10.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进行扩建、加建、改建或转租、分租、调换使用、设定抵押;
11.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三旧”改造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等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c7ec48f3dc65448496e1919aa851c62f
二、应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租。
(三)应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有以下情形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租: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与出租方或其关联单位存在未了经济或法律纠纷的;
3.在以往与出租方或其关联单位的物业租赁中存在拖欠出租方或其下属单位租金、管理费等款项,且在本项目应租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缴清的。
三、项目招租信息详见网站:http://gzfc.gemas.com.cn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84081322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