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骏公司关于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二)采购方名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
(四)概述:本次项目为外聘常年法律顾问,为广骏公司提供重大项目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要求及期限详见采购需求,在比选之前,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须向采购人要求澄清。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如委托他人全权办理本项目的报价事宜,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针对本项目报价事宜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不接受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分所以外的其他分支机构报价。
(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三)律师事务所及参与项目的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该内容以注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文件和注册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时间、地址
(一)比选报名时间、地址: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时(北京时间),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楼风控部。
(二)比选文件价格:免费。
(三)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现场携带以下资料:
1、报价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原件。
(四)采购人有权在比选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五)报名时间届满后,如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不顺延提供期限。
四、比选时间、地址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2020年6月8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楼风控部。
(二)比选时须带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原件。
(三)响应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于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指定的地点。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供应商送达响应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响应文件仍需按照前款规定进行。
(五)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六)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所投响应文件无效。无论成交与否,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采购人存档备考,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资料予以保密。
五、评选办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选法。如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由评选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价格磋商。
六、结果公布
供应商递交比选文件后,由评选小组进行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再行通知比选结果。
七、合同谈判与签订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书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派代表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朱小姐
联系方式:86232929,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号
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