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前期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44号金泊大厦首二层9间物业进行整体及零散同步方式出租,经公开招租后,其中金泊大厦首二层9间物业之南座102+103室、104A+104B室、北座104+201室(零散项目)共3宗物业,均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报名。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国资监管〔2019〕2号)及《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公交集〔2019〕140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3宗物业应租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租项目 |
地址 |
出租面积 |
公告期 |
应租方 |
金泊大厦南座102+103室项目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44号金泊大厦南座102+103室 |
235㎡ |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0日 |
广州市白云区楠雅医疗门诊部 |
金泊大厦南座104A+104B室项目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44号金泊大厦南座104A+104B室 |
725㎡ |
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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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泊大厦北座104+201室项目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44号金泊大厦北座104+201室 |
498㎡ |
广州市白云区楠雅医疗门诊部 |
上述公示内容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白云公司纪检监察室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反映(电话:84081878;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129号二楼;邮政编码:510260 ;举报邮箱:byczjjs@163.com)。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