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门口岗马岗顶基站房屋物业出租项目(第三次)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信息来源: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现有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海珠区门口岗马岗顶基站房屋物业出租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门口岗马岗顶基站房屋物业出租项目(第三次)

2.项目编号:YQWY-2020-[01]

3.招租物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门口岗100号。

4.项目概况:海珠区燕子岗路门口岗100号办公楼四楼房屋的建筑面积25平方米房屋,用作机房用途,大门口旁边指定位置供3平方米用地(共出租28平方米)

5.物业用途:仅限于机房用途。

6.租金价格及租期:月租金报价不低于4813/月,租期5,年递增率不低于3%

7.其他披露情况:

1租赁房屋在出租方办公楼内,承租方不能派人常驻,人员进出需接受出租方属地单位的管理,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需办理相关证照方可经营。

2)该物业只能作为机房用途使用,不能长期驻人办公。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承担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责任,并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并且每月需对消防设施进行自检,保持通道畅通,有应急设备及相关指示标志。禁止在租赁场地中存在搭建阁楼、留人住宿、明火做饭、电线裸露及乱接乱拉、没有漏电保护装置、停放电动车及违规给电动车充电以及“三合一”“二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出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且施工手续合法齐备。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含承租方安装的设备)

5)本项目为第三次公开招租,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报名者,经出租方审批及公示3个工作日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确定承租方。

6)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按首年月租金标准缴交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同时缴交首月租金。

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8)物业移交时间和合同生效日期以物业正式移交时间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持有相关的经营证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须知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应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投标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意向承租方未按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要求提供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四、招租相关要求详见招租文件。

五、发放招租文件时间:2020120-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六、提交应租文件截止时间:2020210日上午930分。

七、应租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八、公开招租评审时间:2020210930分;评审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87317070

招租文件领取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20-87756272

招租文件领取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办公室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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