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洲、长洲、深井、海心沙等4座码头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文件(项目代码:2206-440106-04-01-846409、2206-440112-04-01-892433、2206-440105-04-01-824651、2206-440112-04-01-3492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新洲、长洲、深井、海心沙等4座码头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
2.3 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黄埔区、天河区,海心沙码头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工作包括:工程测量、码头结构检测、地质勘察、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长洲码头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工作包括:工程测量、码头结构检测、地质勘察、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靠泊能力论证报告等)、深井码头、新洲码头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工作包括:工程测量、码头结构检测、地质勘察、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文件(项目代码:2206-440106-04-01-846409、2206-440112-04-01-892433、2206-440105-04-01-824651、2206-440112-04-01-349207)】。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142940.38元,其中新洲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524310.73元,长洲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 751474.47元,深井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 598464.54元,海心沙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 268690.64元。
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8.1服务内容:
工程测量:水域陆域测量蓝图、水域陆域测量报告、水域陆域测量电子文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现行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报告成果需满足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使用需要,且为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可研报告及各专项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
码头结构检测:1.码头水上部分结构构件外观情况检查2.码头、钢引桥及侯船室各类构件专项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304-2019)、《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港口工程桩基动力检测规程》(JTJ249-2001)、《焊缝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GB/T 2695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并报告成果需满足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使用需要,且为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可研报告及各专项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
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港口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以及现行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编制完成《新洲码头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洲码头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井码头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海心沙码头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书);
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现行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并报告成果需满足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使用需要,且为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可研报告及各专项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
靠泊能力论证报告:根据《港口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以及现行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编制完成《长洲码头靠泊能力论证报告》;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现行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并报告成果需满足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使用需要,且为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可研报告及各专项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
2.8.2勘察部分:主要包括水上钻探、土工试验、化学分析、测孔位及高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勘察部分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现行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并报告成果需满足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使用需要,且为各码头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可研报告及各专项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
2.9 服务期限:本服务总时间为60个日历天。(项目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时间不包含在总服务时间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靠泊能力论证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的编制工作,并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组织协调专家评审会等工作;专家评审会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靠泊能力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的编制,并协助行政送审报批工作。并按归档要求编制项目归档文件。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12 前期服务机构
2.12.1 机构名称: /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2.12.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工程咨询: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需包括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4.1 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2142940.38元,其中新洲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 524310.73元,长洲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 751474.47元,深井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 598464.54元,海心沙码头最高投标限价为 268690.64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3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6.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7月14日 00时00 分至2022年 8月3日9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6.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 7 月14 日00时 00分至2022年8月3日 9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8 月 3日8时 45分至2022年 8 月3日9时 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 开标室。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6.5 开标时间:2022年 8月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 开标室。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prol.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1 招标人
8.1.1 名称: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
8.1.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44号
8.1.3 电话(手机)号码: 任工、020-34377432
8.2 招标代理机构
8.2.1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泰兴商业大厦8楼803单元。
8.2.3电话(手机)号码:吴小姐/周小姐13710791596/17875030514
8.2.4电子邮箱:renjunhua@cntcitc.com.cn
8.3 招标管理机构
8.3.1 名称:广州市港务局
8.3.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4-19楼
8.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港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