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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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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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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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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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警粤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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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电话:020-8761766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87617666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4号
·
· 招标人名称: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日期:2022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