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租金价格评估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信息来源: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

租金价格评估比选文件



比选单位: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租金价格评估

比选时间:二〇二二年三月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租金价格评估

比选公告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租金价格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比选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对本项目进行比选,经本公司择优比选后选取评估公司。

一、具体评估相关情况咨询,请于2022318日至22日与物业公司五分公司联系。

二、请有意向的参选人在2022323日上午10时前将评估报价资料等相关资料密封送达物业公司五分公司。

三、本次比选仅接受广东省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80家机构报名比选。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相关资质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承诺评估工期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供书面报告。

(三)报价文件(需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表(费用预算:人民币23000元以内(含23000元),该费用属包干价,已包括所需税费及专家评审费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的对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格等级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产评估机构三年无违规记录证明。

五、其他说明

如被我司选定为最终价格评估公司,同意与采购人、物业产权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评估服务费由物业产权单位支付(需向物业产权单位开具发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先生,电话:15361263089

联系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50号二楼 

七、投诉电话:020-83329504(纪检室)


特此公告。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分公司

                          2022年318


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

租金价格评估比选文件


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产权属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方为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我司拟对租金价格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租金价格评估(详见附件)。

项目地点: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所在地点。

项目内容:对该物业租金价格评估。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整体形式进行评估。评估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方式。

项目工期:20个工作日,具体评估日期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有效期:本项目的评估价格有效期为1年(自评估之日起计)。

项目报价最高控制价为23000元人民币。(含税和专家评审费,按新政策专家评审费初定300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报价人需提供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等级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3.报价表一份(盖公章)

4.资产评估机构三年无违规记录证明。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先生,电话:15361263089

联系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50号二楼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参选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参选人必须符合物业租金评估所需的资质,符合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资格与条件,并且是未列入黑名单的评估机构。

3.审查方式:资格前审。

    五、评选方式

    1.评选小组

    评选工作由工作小组在五分公司各部门熟悉相关工作人员中随机抽取组成,本次评选小组共有3人。

2.评选原则:根据意向评估机构对上述要求的响应程度,按价低者得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办单位。以合理低价评选确定推荐的评估单位,所报价格为最终发票结算价。如出现相同合理低价的情况,则由相同合理低价的单位再次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如第二次报价仍然出现双方相同合理低价的情况,则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推荐的评估单位。

    3.评选程序

    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对应选资料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并出具评审结果,推荐中选人,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参加比选文件作废处理:

    1.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明。

    2.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无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有效授权书;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

    3.逾期交招选文件的;

附件 :1、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租金价格评估项目清单

          2、报价函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分公司

                2022年318


附件1

拟出租物业资产评估表

序号

证载地址

出租用途

权属单位

产权证号

拟评估面积

(㎡)

备注

1

大沙头四马路13号地段

工业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

穗府国用(2010)第0130001

5640.29

整体出租

2

大沙头四马路14

办公

穗房地证字第0831766

5732.87

合计

11373.16


填表日期:20223  






附件2

报价函

采购人

评估项目

评估服务费用报价

(元)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14号物业整体出租月租金价值

1、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人工费用、物料费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等;

2、工作时效:以委托方通知为准,出报告所需工作日为20个工作天。



供应商名称:

    期:          

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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