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72辆退出营运小型轿车报废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72辆退出营运小型轿车报废处置
2.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标的物 |
车辆状态 |
数量 |
1 |
退出营运小型轿车 |
闲置 |
72 |
备注:(1)报价人必须在车辆交付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办理车辆报废、车辆注销的手续;
(2)车辆在办理报废处置和注销后,车主单位将对所有报废车辆的车船税、保险等费用办理注销或办退手续,车辆在交付成交人后,车辆的所有后续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 本批次车辆只接受在广州市内报废处置,若报废处置过程中有新政策要求的,按新政策要求执行。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车辆报废处置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废旧金属备案书,报废汽车拆解资质认定书,再生资源备案书等证明材料)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比选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号广骏公司综合办公楼4楼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20- 86234364。
(2)报价人需对项目中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
5.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2:00前(北京时间);
6.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必须足额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划款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上,不设现金收取。
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工行流花支行
收款人: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3602005009200001265
7.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比选文件和递交比选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特别说明:本项目若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报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继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实质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确定供应商。
9.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号(邮 编:510260)
联系电话:020- 86234364
联 系 人:林先生
10.纪检监察投诉方式:
联系人:傅小姐 ;联系电话:020-86231131
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