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某公司尽职调查专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公司尽职调查专项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的物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某公司尽职调查专项服务项目 |
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10万 |
(一)采购内容
在约定时间内,为采购人对指定某公司主体开展法律及财务尽职调查,包含但不限于对公司基本信息和设立演变、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重要合同和法律纠纷以及目标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并出具尽调报告。
某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是采购方的意向投资方,2013年8月30日成立,注册地在广州市天河区,注册资本金33000万元,主要包含要素与商品交易业、金融与金融服务业、数据与信息服务业三大业务版块。
(二)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响应供应商(或联合体)提供服务。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独响应供应商的业务范围需同时具备专业的法律、财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3)最近五年有为大型国企单位或上市公司提供过尽职调查服务经验(联合体响应供应商至少有一方符合该条件),请响应供应商提供一份相应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由该企业提供的书面证明。
上述营业执照及合同复印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律师事务所: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20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5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10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2020年1月1日起开具的证明均有效)。
会计师事务所: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5名以上受聘注册会计师。
(3)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2020年1月1日起开具的证明均有效)。
四、服务方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相关人员访谈等形式,完成采购人所指定的某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任务。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即付30%,全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付清70%余款。
六、相应文件递交方式
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比选文件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5日在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gzbus.com进行下载。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2020年11月26日上午9:00-9:30时,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一楼会议室,仅接受响应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启封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因响应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启封无需响应供应商参加。
4.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5.特别说明: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参加比选的响应供应商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小组可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人中择优选定,也可延迟本次公开比选,同时进行公告。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人只有一家的,亦可直接确定为成交人。
6.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优先方式,即满足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服务报价优先。
7.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83520132(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
采购人: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某公司尽职调查服务专项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响应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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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